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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如何有效地开展家庭教育

2012/3/20 15:08:00 浏览:750 来源:长沙家教网

(一)、家长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要更新
  
从一定意义上说,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更复杂,因为一个家庭一个样子,存在太多的差异。家长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是家庭教育的指导思想,对子女来说是“指挥棒”。面对素质教育,家长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要更新。

1、亲子观
  
指家长对自身与孩子之间关系的基本看法。这个基本看法必然影响家长处理与孩子之间关系的言行及具体方式。家长与孩子之间的血缘关系、亲情关系是肯定的(当然有个别例外),这是别人无法代替的。家庭把家长与孩子紧密地连在一起。过去,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尊卑等级关系,“父是一家之主,尊中至极”,家长把子女看成是私有财产 ,对子女具有统治权,家长对子女有绝对的支配权。在处理与孩子关系上,总把自己摆在支配者、指挥者的地位,以“家长”自居,生活中如此,教育时亦如此。在这种关系下培养出来的人,唯唯诺诺,没有主见,没有自信和自卑。正确的亲子观应是既看到血缘关系、亲情关系的一面,又看到孩子的社会属性,孩子有自己的独立人格,将成为社会的一个公民。因此,家长要克服封建家长制思想意识,尊重子女独立的人格和个性,与子女讲民主、平等,建立新型的父母子女关系。

2、人才观
  
指家长对什么是人才,怎样才能成才的基本看法。社会上对什么是人才的看法意见不一,过去,家长是按照自己对子女的“设计”进行培养和塑造,有的按照自己的“形象”培养,有的按照自己所向往的“形象”塑造,而不看社会需要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人能够适应社会需要。现在还有许多家长把“文凭”当人才的衡量标准。其实,看一个人是不是人才,关键是看他在自己的社会角色地位上是否能进行创造性的劳动(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结合),是否有创造性的贡献。能进行创造性劳动,有创造性贡献的,不论其贡献大小,皆可称为人才;否则就不是人才。而人怎样才能成才,有不同的途径和方法,最基本的应是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的协同开发,是良好的人格(个性)教育与智能发展的统一。受高等教育是人成才的重要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许多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家长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要树立立足家庭、面向社会、立足现在、面向未来的思想。

3、教育观
  
指家长对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的基本看法。过去,家庭教育培养“听话”的孩子,也就是要孩子具备“遵从”的性格。现代社会需要的是独立意识和能力。家庭教育的着眼点是孩子全面素质的提高,重点是教育孩子怎样“做人”,培养孩子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培养独立生存、生活的能力。

(二)、要掌握家庭教育的基本规律
  
有了正确的教育思想、观念,还必须把握家庭教育的基本规律。在家庭教育中,家长们往往只讲“方法”,不讲“规律”。其实,方法来自规律,没有对规律的把握,“方法”往往不灵。因此,家长应利用各种机会,提高对家庭教育基本规律的认识。目前,对家庭教育规律的认识处在总结和探索的阶段,成熟的认识还不很多,以下几点仅供参考。

1、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
  
要求家长尊重孩子独立人格是件不容易的事情,亲缘关系和封建伦理的荼毒加剧了这种难度。然而,没有尊重,就难以沟通,难以了解;没有沟通与了解就无法进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教育。在“中国家庭教育学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一位家教专家讲道:家长要注意,孩子是人,是未成年的人,是将要独立的人。这位专家不但指出了尊重孩子独立人格的问题,而且提出了孩子与成年人的区别,这种尊重应与孩子的发展联系起来,在尊重的前提下实施教育。

2、家庭教育的渗透性
  
这一问题作为家庭教育的基本规律之一,应引起足够重视。这种渗透性体现在环境、交往与活动之中。忽视渗透性应付把家庭教育表面化、说教化、单渠道化,许多家庭都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告诫家长要重视与孩子的交往与沟通,要多与孩子接触,多与孩子共同活动??聊天、干家务、文体活动、走亲访友、外出游览等??在共同活动中,自然地发挥教育影响力。

3、同步性教育
  
这是提高教育实效的重要规律,包含以下方面:一是家庭教育中长辈们教育的同步性,每位长辈对孩子的教育影响要配合一致,不可你东我西;二是家庭教育要与孩子身心的发展同步,每个孩子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只有从自己孩子的实际出发确定教育内容和方法,才能收到好的效果;三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区教育同步,要经常与学校老师联系,了解学校各个阶段的教育内容及要求,包括对孩子个体的教育内容及要求,互相配合、补充,形成教育合力。

4、家长的示范性
  
在学校,对老师有明确的〈师德规范〉,1997年,对家长也提出了〈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在家庭教育中,家长的示范性是非常重要的。俗话有云:“将门出虎子”、上梁不正下梁歪“。家长自身的人格状况、素质状况、言行表现对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又是长远的。现在有许多家长,只要求孩子,不要求自己。个别家长甚至道德滑坡,行为不端。这是无法教育好孩子的。没有示范性,就不能发挥家庭教育的功能。

5、调动子女的主体积极性
  
这一点在学校和在家庭是一致的。不能调动受教育者的主体积极性的教育,肯定是失败的教育。调动孩子主体积极性的方法,在家庭与学校有所不同。在家庭,应该多给孩子实践的机会,减少家长的包办替代,多给孩子指导、鼓励,少给苛责。家长应该增强民主意识,给孩子发言权,家庭的大事应听取孩子的意见。有些时候,家长应向孩子的优点和长处学习,当孩子的“学生”。总之,应处处把孩子当家庭主人而不仅仅是教育对象。

三、要遵循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
  
在中外教育史上,曾有一些教育理论家在总结自己和他人家庭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过一些有价值的家庭教育原则。如:我国古代学者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提出过早教、威严有慈、以身作则、环境熏陶等家教原则;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家长教育学〉中,提出过全面发展、尊重子女、理智施爱等家教原则。
  
家庭教育原则,是根据家庭教育的目的和规律提出的。家庭教育原则,是实施家庭教育时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和指导原理,是家长教育子女时处理各种关系和矛盾的行为准则。遵循正确的家庭教育原则,有利于提高教育子女的质量,有利于促进教育子女的目标最终实现。
  
家庭教育的原则,来自家庭教育实践,并随着家庭教育实践经验的积累不断充实和完善。根据我国国情和家庭教育现状,新世纪的家庭教育应遵循下列主要原则。
  
1、全面发展与培养特长相结合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家长必须培养孩子全面发展,同时也要引导孩子发展特长。无论是国家需要还是家庭发展,这都是应该放在首位的为实现培养目标的方向性原则。
  
2、立足家庭与面向社会相结合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在确定育儿目标时,既要符合家庭的实际情况,又要符合为社会培养合格公民和人才的国家要求。它体现了家庭教育的现实性。
  
3、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其实就是家庭与学校社会一致性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家庭与学校在教育目标和方向上要保持一致,家庭和学校应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共同承担起教育培养孩子的任务。
  
4、持之以恒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家庭教育既要有长期性目标,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又要有阶段性任务,突出重点,分步实现。它体现了家庭教育的长期性与阶段性。
  
5、关心爱护与艰苦磨练相结合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家长在教育子女时,不但要关心爱护孩子,而且应有意识地让孩子经受艰难困苦的磨练。
  
6、说服教育与环境熏陶相结合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家长在教育子女时,既要注意以理服人,正面引导,循循善诱,又要注意以身作则,身体力行,潜移默化。
  
7、维护权威与尊重子女相结合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家长在教育子女时,既要树立和利用自己的权威地位,又要尊重子女的人格尊严,以平等的态度处理家庭教育中的各种问题。这是正确处理家庭教育中两代人的原则。
  
8、严格要求与灵活施教相结合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家长对孩子的管教要严格,同时又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各种问题。如果说严格要求是实现家庭教育目标的保证,那么灵活施教则是实现家庭教育目标过程中解决问题化难为易的重要手段。
  
9、家庭教育内容与孩子接受能力相结合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指家长在教育子女时,选择的教育内容要符合孩子的认知水平。这样,孩子才能接受。
  
10、父母成长与孩子成长相结合的原则。这个原则是指父母必须与孩子共同成长,才能最终实现家庭教育的目标。这是由父母所承担的职责所决定的。父母是教育者,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高素质的教师,是孩子成长的保证。
  
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我国有3.4亿多少年儿童,3.2亿多家庭。家庭是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摇篮。家庭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的组成部分。准确掌握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提高每个家庭的家庭教育水平和质量,必将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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